吉安縣2021年選調縣外優(yōu)秀教師公告
來源:吉安縣政府官網
據吉安縣縣城學校教師狀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,經縣政府批準,決定面向縣外公開選調優(yōu)秀教師。現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原則和方法
堅持公開、公平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。選調采取直接選調和綜合評價選調兩種方式進行。
二、選調崗位
1.縣城學校教師5名(中學3名,小學2人,不限學科)。如2021年吉安縣未完成全省統(tǒng)一考試招聘教師計劃數(含特崗計劃數),視情況擇優(yōu)調劑到縣外公開選調優(yōu)秀教師名額中。
2.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,直接選調:省特級教師;設區(qū)市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;縣級及以上名師。
3.根據直接選調人數的多少相應調減綜合評價選調人數。
三、選調崗位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教齡5年以上(含5年)的在編在崗公辦學校教師,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;
2.小學教師為大學?萍耙陨蠈W歷,初中和高中教師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
3.年齡40周歲以下(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,省特級教師、設區(qū)市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、縣級及以上名師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(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;
4.政治立場堅定,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。
(二)資歷和業(yè)績條件
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、骨干教師;獲縣級及以上師德標兵、優(yōu)秀班主任、優(yōu)秀教師、先進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;獲縣級及以上教學能手或課改標兵榮譽稱號;由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公開教學(包括說課)競賽獲得者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選調
1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.受處分期間的;
3.用人單位不同意調出的;
4.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報考或省、市有關規(guī)定不允許報考的。
四、選調程序
1.報名時間:2021年7月17日—18日(上午8:30~12:00,下午2:30~5:30)。
2.報名地點:吉安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,咨詢電話:0796—8440352。
3.所需材料:(1)提交個人申請(需明確任教學校、任教年限、任教學科等),申請書需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;(2)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教師資格證、年度考核材料、相關獲獎證書和獲獎文件等原件及復印件;(3)填寫并遞交《吉安縣2021年選調縣外優(yōu)秀教師報名表》(A4紙雙面打印、見附件)。
4.資格審查
由縣教體局、人社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價,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。
5.綜合評價
對報名人員采取綜合評價的方式擇優(yōu)選調。綜合評價結束后,按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,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擇優(yōu)提出擬選調人選。如果綜合評價分數相同,則按年齡小的優(yōu)先。
綜合評價項目
(1)個人榮譽評價
①市級骨干教師、縣(區(qū))級學科帶頭人、縣(區(qū))級骨干教師分別為5分、4分、3分;
②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獲市委、市政府、省教育廳表彰的先進個人為3分,縣(區(qū))委、 縣(區(qū))政府、市教育局表彰的先進個人為2分,縣(區(qū))教育局表彰的先進個人為1分。
(見黨委政府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的證明原件及獲獎證書原件)。
(2)教育教學評價
①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在省教育廳教研、電教部門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分別為5分、4分、3分;
②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在市教育局教研、電教部門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分別為3分、2分、1分;
③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在縣(區(qū))教育局教研、電教部門組織的全縣(區(qū))性的現場教學競賽中獲一、二、三等獎分別為2分、1.5分、0.5分;
(見主辦單位印發(fā)的相關文件和獲獎證書原件)
④高中奧賽指導教師,指導學生獲國家級競賽一、二、三等獎分別為5分、4分、3分。
6.體檢和公示
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,公示時間為5天。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,取消其選調資格,并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選調人員報縣政府審批后,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調動手續(xù)。
7.人員管理
選調人員須與縣教體局簽訂不少于五年服務期的聘用合同,其崗位聘任按有關職稱政策執(zhí)行。
五、紀律和監(jiān)督
公開選調工作廣泛接受群眾、社會和輿論的監(jiān)督,相關部門及時受理舉報,并依法依規(guī)及時處理。
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報名人員,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批評教育、取消當年公開選調資格,影響惡劣的在五年內不準參加吉安縣的選調。
附件:《吉安縣2021年選調縣外優(yōu)秀教師報名表》
吉安縣教育體育局
2021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