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春職業(yè)技術學院2024年下半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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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人數(shù)
10人
二、招聘程序
1. 報名時間: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8:00。2. 報名方式和要求:報名采取網(wǎng)絡報名方式進行,不接受電話、信函、現(xiàn)場報名。考生登錄宜春職業(yè)技術學院官網(wǎng),進入考生報名頁面,進行注冊報名,每名考生僅限報考1個崗位,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信息,誠信報考。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,初審通過后,報名信息不能更改。(2)符合崗位要求的各學歷階段學歷及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。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須提供學信網(wǎng)研究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(PDF版)。國(境)外學歷的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(境)外學歷學位認證書,材料如為外文版本須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。(4)報名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。(5)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的,需提交黨籍證明原件掃描件。(6)在宜春市行政區(qū)域范圍外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,有正式編制且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的報考人員,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掃描件。學校依據(jù)報考人員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初審,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宜春職業(yè)技術學院官網(wǎng)予以公布,請及時關注報名網(wǎng)站并保持電話暢通。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從高分到低分,按崗位招聘人數(shù)1:3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(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)。報名人數(shù)未達到崗位需求計劃人數(shù)1:3比例的崗位,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直接進入資格復審。學校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行現(xiàn)場資格復審,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,屆時請報考人員攜帶所有報名電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參加復審,指定時間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,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的,取消下一輪考試資格。教師崗考試采取筆試、說課的形式進行,報考軍事體育部體育(健身方向)考生還需進行技能測試;輔導員崗考試采取筆試、面試的形式進行?荚嚫鳝h(huán)節(jié)主要考核考生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與能力素質。考試總成績由筆試、面試、說課、技能測試等環(huán)節(jié)成績合并計算。教師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%,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50%;需加試技能測試的教師崗位,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%,說課成績占總成績的30%,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%。輔導員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%,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%。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輪考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面試、說課和技能測試中有一項未達到70分者,學校不予錄用。宜春職業(yè)技術學院新校區(qū)(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(qū)錦繡大道996號)。根據(jù)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(如末位總成績相同,教師崗按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,輔導員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),按照崗位引才計劃的1:2的比例確定入闈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的人員。對招聘崗位需求數(shù)1:1入闈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,若考察對象放棄或考核不合格,再啟動對差額考察對象的考察。重點考察高層次人才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質、能力水平、遵紀守法、崗位匹配度等情況,核實報名資格、“三齡兩歷”、獎懲情況及是否有違紀違法情況等。體檢要求在三甲以上醫(yī)院進行,標準參照《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(修訂)》(贛教規(guī)字〔2021〕3號)執(zhí)行,費用自理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。體檢合格者,進入心理測試環(huán)節(jié)。政審考察、體檢、心理測試合格的,確定為擬錄用對象,并在學校官網(wǎng)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的,辦理相關錄用手續(xù)。擬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試用期為三個月;未在要求時間內簽訂試用協(xié)議的或未按約定時間到崗試用的,視為自動放棄錄用。試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時間內完成試用的,取消錄用資格。若入闈考察人員放棄或考察結論不合格,由學校決定是否進行遞補。體檢、心理測試、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產生的空崗,不予遞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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